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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十年 (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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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整整三十年了。 三十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从低谷走向兴盛,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解体,东欧一批社会主义国家剧变。社会主义在国内和国际出现这样强烈的反差,为我们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认识条件。本文仅从几个侧面,对三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出、形成和发展,略作阐述。 一,一个革命性结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结论,是怎样提出来的呢? 1982年9月,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下就得到广泛的支持和拥护。这决不是偶然的,反映出历史的必然性。 中国的社会主义,开始是照搬苏联模式,主要是,纯粹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后来,在苏联模式的框架下,我们又搞了不少自己的东西(“中国制造”),主要有,“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大跃进,人民公社,阶级斗争为纲,反走资派,文化大革命等等。我们把过去的社会主义称之为社会主义传统模式,其主要内容就是,苏联模式加“中国制造”。 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弊端。到了十年“文革”后期,阶级斗争为纲造成了天下大乱、冤假错案遍城乡的严峻局面,而且又提出了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论断,如果再搞下去,党自身的存在都会成问题。此时,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内的大多数,对阶级斗争为纲已经十分厌恶。这表明,阶级斗争为纲已经走到了尽头。另一方面,“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吃“大锅饭”的体制,已经越来越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严重短缺,社会普遍贫穷。这表明,传统模式社会主义容纳的生产潜力,已经耗尽。 中国的社会主义必须翻开新的一页。这是历史的要求,这是人民的意愿。 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人们用实践标准首先检验了“文化大革命”,予以彻底否定,最主要的是否定了阶级斗争为纲,其主要标志是,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问题决议》;接着又用实践标准检验搞了多年的社会主义,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解放了思想,否定了苏联模式加“中国制造”的社会主义传统模式,其主要标志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结论。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结论表明,我们不但要抛弃阶级斗争为纲,还要改变原有的社会主义模式。这对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来说,就是要实现质的更新,这就意味着,要进行一场革命。所以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革命性的结论。 对于这场新的伟大革命,我们有一个认识过程。 开始时强调,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的革命。邓小平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另一面讲,就是要革除计划经济体制,这是经济领域的深刻变革,必然牵动全局。人们认识到,所谓革命,就是体制革命,首先是、主要是经济体制的革命,也必然涉及到各个方面体制的改革。 党的十七大做出了新的重要论断: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这场新的伟大革命的主要内容就是:“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十七大文件汇编》第9页) 纵观三十年的改革开放,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是一个大界碑。此前的十四年,是在实践中探索的阶段,是摸着石头过河;此后的十六年,由于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模式,是更自觉地推进改革的阶段。 从四个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到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表明我们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内涵的认识已经完成了一个认识过程,达到了应有的新高度。但改革还远没有完成,因而这个认识过程也远没有完成。 二,走历史的必由之路 开始时,我们就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中国的特点出发,重在走自己的路。 邓小平提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创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页)在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说:“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页)后来,邓小平又在理论上阐明:“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从中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无论是从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看,还是从实践经验看,确实非常重要。 进入社会主义阶段以来,我们对中国的实际认识长期不清醒。离开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中国的特点,尤其是脱离了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实际,制定的路线和政策超越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反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吃了欲速则不达的亏。 十二大以后,大家都注意研究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特点。特别是十三大,做出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科学概括了我国的基本国情。 一个时期以来,着重研究和宣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强调要切合中国实际建设社会主义,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一个大问题。这对克服过去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存在的某些空想因素(大跃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等),纠正“左”的错误,起了很大的作用。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特别是计划经济体制,不仅不切合中国的实际,在它的母国也不适合,在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不适合。凡是搞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的发展都很缓慢,人民的生活状况都不能令人满意,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都发挥得很少。随着苏联的解体,东欧一批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人们对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问题不仅在于从本国实际出发,还在于如何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人们对社会主义传统模式弊端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这种社会主义模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这种社会主义模式在一些基本点上背离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的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第一次提出了一个重要论断: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里的“公有制”、“有计划”的用语,反映了历史进程中某一阶段的认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这个文件讲了新话,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应该是商品经济,实际上是放弃了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和理论判断。这个文件推进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社会主义决不能例外,应当遵循这个客观规律。 1992年十四大以后,人们更加认识到,市场经济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在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逐渐发育成长起来的,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最有效方式。这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以确认市场经济体制为标志,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扩展和深化,如发展民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生态文明,强调国际接轨等等。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要从中国的实际、中国的特点出发,更要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将走自己的路与走人类历史的必由之路有机结合起来。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特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中国的具体体现。以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为由,拒绝普遍规律,不是真正地坚持中国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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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陆婉萍 责任编辑:陆婉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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