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新闻 | 理论 | 校园 | 考试 | 公益 | 书苑 | 影视 | 图片 | 成长 | 留言 | 贵大 | 宣传部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贵州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网 >> 校园 >> 精神文明 >> 工作动态 >> 正文 |
|
||||
| 中组部:村党组织直接选举需报县以上党委批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3 ![]() |
||||
|
中组部近日表示,各地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需报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 今年开始,全国共有17个省份进行村级换届选举。中组部和民政部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中组部和民政部表示,要探索扩大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等做法,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各地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需报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由省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另作规定。 中组部和民政部在通知中表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候选人向村民群众进行竞职陈述。(记者郭少峰) |
||||
| 文章录入:陆婉萍 责任编辑:陆婉萍 | ||||
|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北大拟安装高级验证系统 实行…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立足出… 贵州:用“绿色心愿”开启科… 首届“中国著作权人年度人物… 奥运赛事点燃高校学子激情 为… 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思想政治… “80后”大学生思想主流积极… 浙师大行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 中央编办就国务院部门“三定…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