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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次委托社会力量起草地方性法规 【文字:
贵州:首次委托社会力量起草地方性法规
作者:李凯    文章来源:新华网-贵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2    

  贵州日报讯(李凯)5月9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委托贵州大学起草《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文本协议签约仪式在贵州大学举行。这是我省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次创新,是我省首次委托社会力量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也是国内大学首次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起草省级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对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具有重大意义。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物业管理作为一个全新行业,正在快速发展。但与此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却滞后于这一形势。今年初,在研究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计划时,经过反复论证和筛选,省政府法制办决定用委托立法方式起草《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文本,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予以确认。贵州大学近年来在法学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具备了厚实的科研实力,有能力组织起草出一部理念先进、制度科学、切合实际,便于执行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委托贵州大学承担起草任务。

  贵州大学负责人表示,首次参与地方立法工作重大项目,对高校教育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科研相结合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将加强对项目的领导和支持,派出最优秀的骨干教师和专业人员,联合省内外物业管理专家组成强有力团队,制定周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争取起草出一部既符合贵州实际又具有全国性影响、既符合规范化要求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文本,为我省今后的委托立法工作创造一种新的模式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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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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